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保障车俩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天祝藏族自治县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
三、实施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
四、制止和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路产的行为;
五、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六、审理辖区内地下、地上穿(跨)越公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事宜;
七、审批辖区内特殊情况下村道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辖区内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九、为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
十、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各项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