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146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天交发〔2017〕422号
发布日期: 2017-10-20 成文日期: 2017-10-10
信息名称: 乡镇公路管理所路政管理职责(试行)》

乡镇公路管理所路政管理职责(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保障车俩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天祝藏族自治县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 

  三、实施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 

  四、制止和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路产的行为;

  五、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六、审理辖区内地下、地上穿(跨)越公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事宜; 

  七、审批辖区内特殊情况下村道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辖区内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九、为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 

  十、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各项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