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借助互联网工具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系列应急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共安全素质,有效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活力,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竞赛
1.时间:2018年6月1日至30日
2.竞赛平台: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3.参赛范围:应急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等内容。
各单位要发动社会公众或职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登录每日甘肃网、省安监局网站、“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知识竞赛系统答题活动。竞赛平台分全国和全省两个竞赛窗口,参赛者须分别参与,每个窗口每次答题5道,全国竞赛答题者3道即可计入本县区参与活动人数统计数列,参与人数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考核指标,并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的评价内容;全省竞赛答题者答对5道题后可随机领取现金红包奖励,每个登陆账号每天只限参加1次。
(二)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1.参评作品主题:要紧密结合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体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感染性强,影响深远,具有较好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
2.参评作品种类:视频类(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安全科普类影视作品等MP4或者mpg格式的高清视频),平面类(展板挂图、宣传画、漫画作品、图书、知识读本、宣传折页等)和其他类(音频、办公用品、文娱生活用品等)安全宣传作品,投送作品者需保证对其参评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
3.作品报送要求
(1)征集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无偿赋予“安全生产月”
活动组委办关于作品的部分著作权,包括:公开展览、公开播放、宣传、学术研究、再创作素材等。
(2)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征集作品和《2018年安全文化作品推荐表》(附件1)报至县交通局运管股,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各单位限推荐3个作品。
(3)“安全生产月”随手拍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发动社会公众或职工,拍摄有“安全生产月”、“安全”元素或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经筛选后发送至县交通局电子邮箱,内容注明拍摄地点和活动名称。
三、活动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领导要带头参与,发动职工群众积极上网参与网上竞赛答题活动,切实将此次活动作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扭转交通运输行业形象、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势头的良好契机,下力气抓出成效。
二是明确任务。各单位要将网络宣传月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将任务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确保参与率在行业监管部门中处于领先位置。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竞赛人数不得低于单位员工总数的8 5%。推荐网上安全文化博览活动作品,各单位不少于2个;推荐“安全生产月”随手拍活动作品,各单位不少于5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归纳和提炼,至少上报2条宣教活动效果较好、有特色的信息。
三是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每项内容都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对参与活动的时间、作品规格和具体要求要搞清楚,力争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活动结束,县局将通报各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市局要将我县的上报情况作
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指标,列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