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全行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交通”、“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建设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深入企业、贴近从业人员、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动力。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6月1日至6 月30日
安全生产陇原行: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认真组织,深入辖区重点企业、施工项目、养护人员等全行业从业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讲解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在行业领域落地生根。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管辖内企业统一参加县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通俗易懂地向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和技能。宣传咨询要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资料分发。
(三)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运管局、路政办要根据“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持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宣传教育培训,加大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力度,实现营运驾驶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较大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活动。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县局印发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一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三要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把责任压到每个岗位和员工,层层负责,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四要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要求道路运输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五要强化企业应急保障能力,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六要督促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针对性的进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五)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印发的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的要求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地企联合、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危货运输企业、客运公司、客运中心、公交公司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有效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及救援能力。
(六)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做好管辖领域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安全工具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知识、职业危害和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培训的频次和学时不得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按照市、县安委办统一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客运站候车厅广告屏播放6部警示教育片,每天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同时,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项目办要利用好双微平台等媒体手段,大力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以及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七)安监微信推广活动。各单位要将推广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一要确保微信群覆盖到辖区每一家企业,企业微信群要覆盖到每一个从业人员。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已关注人员要点赞、转发、分享、评论,积极带动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量;二要管理好微信群,各单位要明确微信群的宣传任务和管理职责,定期清理无关信息和人员;三要用好微信群,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归类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及时推送至微信群进行宣传。
(八)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区分层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省安委办将借助“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单位职工、管辖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
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一带一路”专题行。认真归纳总结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争取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为推进“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专题行。根据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进一步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进行调研,掌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兴安专题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宣传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加大安全科技资金投入,提高科技保安能力,加强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设施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即时在线监控。“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用好GPS动态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对设施装备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对管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展现和释放交通运输行业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工作动态。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要认真总结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成效,挖掘、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强化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突出道路运输行业特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手段,营造声势。宣传载体上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现场悬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2),要加强与安委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宣传合力,抓好和各媒体互动,多管齐下,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系列活动全程宣传。
(三)总结考评。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各单位的联络员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股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3)于6月1日前报送县局运管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四下午1 6时前将上报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6月1日和6月30日前要分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和照片资料报送县局运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