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公路管理站,各乡镇公路管理所:
为切实加强汛期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汛期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防汛工作
汛期已至,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
等自然灾害对农村公路畅通影响较大,是公路路肩、水沟、防护、桥涵的事故易发多发时期。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县乡公路管理站和各乡镇公路管理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汛期农村公路养护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灾经验教训,切实把我县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开展汛前检查,部署防汛抗灾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好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在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和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再细化,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排和发现险情要及时、如实上报,确保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养护工作
全面组织技术人员、养护作业队伍,扎实开展养护巡查和日常小修保养工作。一是开展路肩培护、路面坑洞与裂缝修补、边坡冲沟或缺口修复等保养工作,有效防止积水侵蚀路基;二是加强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养护、清除杂草、泥土等淤塞物,确保排水畅通;三是加强汛期前后桥涵、隧道构造物结构安全检查,发现病害及时处置,在汛期前全面清理桥位前后河段、涵洞内外的淤塞物,提高桥涵泄洪能力,防止因洪水冲刷影响结构安全;四是加强对道路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对已完善安保设施的路段,应加强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尤其是对临崖临水、通客运班线、校车等重点路线中缺损的安保设施应及时修复完善。
三、规范危旧桥梁安全管理 一是对评定为四类的危桥应及时加强交通管制,采取限
载、限速等措施,发现缺损趋于严重时,应及时封闭交通;对规划中评定为五类的危桥应封闭交通。二是对已立项且重建完成的危旧桥,没有实施拆除作业的,应全面清理,原则上要求拆除,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应进行技术论证,明确管养单位、责任人及交通管制措施,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四、加强危桥、险路的动态管理 在养护巡查中将发现的新的隐患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并建档,以加强监管,着力建立完备的动态危桥、险路基础台帐。对台帐上的危险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尽快进行整治。对暂时无法排险的,必要时应采取限行等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对巡查发现的中断交通路段,应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抢通并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确保道路平安畅通。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抢险机械信息要进行进一步核实,不能正常调运的机械、车辆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相关信息,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备。 五、加强汛期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时刻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处置突发问题,同时认真做好路况信息收集工作,遇有重大情况严格按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 县交通运输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935-3123797,传真:0935—582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