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972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天交发〔2018〕181号
发布日期: 2018-05-31 成文日期: 2018-05-23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忧患意识,及早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办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事故防范,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检查到位、责任到人。要抓紧对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早对安全检查、隐患整治、预报预警、物资准备、应急值守、抢险处置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各项目办根据历年汛期灾损情况,提前做好重要路段部署人员和机械物资的准备,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研判灾害天气,确保出现险情后能够迅速调集到现场开展工作。县乡公路管理站要做好公路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固,保障行车和交通安全。路政执法人员要强化道路巡查工作,重点对恶劣天气道路通畅情况和地质灾害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要加大对非法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和对公路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影响行车安全和侵害路产路权行为,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目办要严格规范施工驻地选址和布局,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预案,要求所有参建人员、机械不得驻扎、停放在泥石流沟口、河床、低洼地带等易发洪水地段,人员驻地要远离河道、高边坡和易滑坡地段,高度关注占用河道设置的预制场、料场,对易发生灾情和可能出现险情的桥涵、高边坡等作业区域,实行全时段检测和预警。

  三、加强预警预报,确保安全度汛

  要进一步加强灾害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严防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暴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加大与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同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努力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做到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早发现和处置险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处置。      

  四、加强应急值守,畅通响应渠道

  各单位、各项目办要高度重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集中统一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加强工作协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实现物资储备统一调度,强化应急应对的联动与协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风险管理、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

  县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935—3123797,传真:0935—582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