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夏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天祝县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天消委发〔2018〕2号)的要求,现制定《天祝县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确保交通系统中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运管股,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系统内消防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桥梁、隧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管严防严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以客运站场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落实货运实名制和查验制工作,严禁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对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建立花名册和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负责对本单位及运输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负责对客运中心、车站、汽车维修场所、货运(场)站、出租企业、驾校、培训场所以及涉及的所有经营场所和营运车辆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负责督促客运企业要利用电视等宣传工具在车站、候车厅、营运车辆上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片。
2、县乡公路管理站
负责对本单位及养护工地、机具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落实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逻,清除施工人员住宿周边可燃物,检查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3、局办公室
负责对办公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落实消防巡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工程股
负责督促各施工企业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逻,是否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施工人员住宿周边可燃物是否清除;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是否有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二)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按照《天祝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天交发〔2017〕286号)要求,一是严把交通运输电器产品质量关口;二是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三是强化使用领域隐患治理;四是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五是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夯实客运站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演练完善调度。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重点,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办火灾防控工作专题,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利用车站显示屏、车载电视、出租车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
五、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20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4月28日前)。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部署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分析隐患问题,组织联合督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详细数据,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紧迫感,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特别是客运站场和车辆要落实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落实“一场所、一对策”工作机制,特别要吸取往年事故的教训,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对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间表,逐一整治。
(三)严格监督考评。建立工作责任制,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检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和奖惩,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局交通运输局运输股,并从5月20日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