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233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文号: 天环发〔2018〕35号
发布日期: 2018-01-30 成文日期: 2018-01-30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环境,切实提高企业预防和防范环境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预防环境突发生产发生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促落实,从环境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坚持深入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消除风险隐患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排查重点包括:一是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暂存、经营的企业的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企业;二是可能对饮用水源地造成的环境隐患;三是违规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储灰场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四是放射源使用、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杜绝放射源丢失事件的发生;五是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和监测结果;六是尾矿库(干渣堆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强监测和监控;七是企业要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情况,彻底清查可能造成的污染事故隐患,把污染事故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污染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对重大污染隐患及时上报,绝不允许谎报、瞒报。同时,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到依法达标排放,不得超标、漏排、偷排,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4小时值班电话:0935--3121031

  传 真:0935--3121031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