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506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县供销社 文号: 天供销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18-05-25 成文日期: 2018-05-24
信息名称: 天祝县供销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天祝县供销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祝县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和《天祝县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指导方案》,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利用供销社基层网点多、直接面向城乡的优势,在供销商场等县城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村社区网点,通过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同时,办好宣传专栏,通过信息简报、微博微信、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目的、活动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公众宣传

  在供销商场、基层供销社通过电子显示屏,制作、张贴、悬挂创建海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意义和部署要求,并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网络宣传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平台,发动系统内广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及创新案例等内容和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给城市建设管理、市民素质提升带来的变化,不断提升民众的参与度、关注度、知晓度。

  (三)宣讲宣传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纳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围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文明道德风尚培育”三个加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引导职工群众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准确、及时。

  2.健全机制,靠实责任。县社机关和各企业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创城小组宣传工作,根据本方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扎实组织开展创城宣传工作,做到每半月报送1次创城宣传总结及创城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