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053 文种: 报告
发布机构: 天祝县供销社 文号: 天供销发〔2017〕135号
发布日期: 2018-02-14 成文日期:
信息名称: 天祝县供销社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天祝县供销社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7年,县供销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县纪委部署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较好地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形成落实工作合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社党组始终以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分解细化《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通过与各企业、各股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班子内牢固树立起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从而使主要领导能够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县社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班子内形成了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及时专题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三)认真开展“四述”工作。按照《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述纪述责述廉述作风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社实际,通过建立“四述”制度,于4月中旬召开了“四述”工作会议,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听取了县社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四述”报告,并组织进行了民主测评,实现了县社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四述”工作全覆盖。

  (四)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由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深入基层,紧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容易发生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聚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以及信访、维稳、安全等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对纪律作风和工作落实当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查纠整改,着力解决基层一线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年内通过对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制定《天祝县供销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十八届中纪委在党的十九大上的工作报告以及各项决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纪委、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提出县供销社党组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出安排,有力保障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风险防控

  (一)强化权力制约,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行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具体规定,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加大了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社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做到常提醒、勤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从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全县供销社重点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入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督促县社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均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力促进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重要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约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县社主要领导,市供销社主要领导与县社主要领导,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5次,共谈话22人次。县社对各股室和所属企业开展工作督查4次,对干部职工遵守纪律、履职尽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执行纪律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下属企业负责人慵懒散漫问题的发生。通过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等方式切实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健全惩防体系,注重风险防控。紧紧围绕供销社中心工作,及时排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防控机制制度化、常态化作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增强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置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进行自找自查活动,建立廉政风险点自查台帐,并结合实际拟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梳理审查、风险等级评估、对外公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建立台帐、汇编成册。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县纪委要求,县社党组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要求,着力完善促进责任制落实机制,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持续深化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纪委全会精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始终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把严明党纪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教育、从严监督执纪。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通过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等方式,坚持开展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通过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纪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迈向新时代、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过程中不断充实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改造自己,始终处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及时参加了全县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从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出发,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及时在干部职工中传达学习市、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通报文件,系统学习了《武威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汇编》《武威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读本,并通过组织观看《作风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以案示警、以案肃纪,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是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制作廉政宣传栏、领导干部撰写廉政调研报告、党章党规和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凝聚起了反腐倡廉的思想共识,增强了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五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廉政建设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县社党组在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和补充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天祝县供销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和《天祝县供销社党建制度汇编》,不仅将党纪党规编入其中,同时对作风建设、机关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议事决策程序等各项工作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责任追究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领导班子通过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坚持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民主生活会的实际成效来解决班子成员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能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始终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按照“四风”整治常态化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定力不断增强,“三公”经费开支始终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健全“四风”防控机制,始终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有效防止了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祝县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县供销社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县供销社纪检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根据全县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落实责任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0个问题和“不作为不担当和弄虚作假具体问题清单”,结合实际,经县社党组会议讨论,查摆出五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实行台账清单式管理,截至目前,除“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1个问题尚未整改落实外,其他4个问题均已整改落实,今年以来,我社没有责任追究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情形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和县纪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检查督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缺乏特色亮点;四是痕迹资料、信息上报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切实按照十九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全力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保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等环节,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重大问题决策、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相互配套衔接的制度规定,为改进工作作风、科学民主决策、权力公开运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提供遵循。

  三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不断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勇于负责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加务实、更具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不力等问题,以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五是持续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严格按照不作为不担当和弄虚作假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查细照,确保问题整改有力、落地见效。

  六是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