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祝藏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主要职能为: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分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计划指标。
2.根据国家规定和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指导、协调、管理。
3.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权利,监督和指导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依法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选配其经营管理者。
4.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搞好农副产品流通,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5.负责申报和扶持发展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和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发展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好“新网工程”项目的争取和实施。
6.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7.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实行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范围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供销社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供销合作经济的合作联合优势。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8.协调同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服务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维护合作组织和农民社员的根本利益。
9.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和信息咨询服务,协调和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0.指导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日常管理、现代市场流通和企业发展工作,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社有资产运营质量和监管水平。
11.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服务和扶贫攻坚工作,开展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解决“三农”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农牧民增加收入。
12.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建设,协调贸易纠纷。
13.具体负责全县供销社劳动和社会保障、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祝县供销社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机关所属单位,共1个。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供销社决算收入180.0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减少63.71万元,减少26.13%;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91.76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8.33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96.26%。
2016年度,天祝县供销社决算支出180.0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63.71万元,减少26.13%;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91.76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88.33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96.26%。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6.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8.11万元,其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支出及支付未纳入财政预算的5名抚养人员生活费补贴所致。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数为68.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9.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80.64万元,其原因:一是本年度上交的非税收入44.72万元,全部安排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性支出,这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二是2016年安排省级基层社补助资金10万元,三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追加经费等支出25.92万元。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供销社决算收入18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9万元,占100%。
2016年度,天祝县供销社决算支出180.0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0.09万元,占94.45%;项目支出10万元,占5.55%。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2万元,占13.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9.46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类)6.31万元,占3.5%。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天祝县供销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22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18万元,下降45%;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2.0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开支,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国内接待3批次、接待24人次,年初预算数为1.3元、上年决算数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减少45%,;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10000.00元,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度未发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天祝县供销社机关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度未发生费用。
3.公务接待费0.2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08万元,较预算下降83.08%。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0.18万元,下降4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社检查指导工作。共接待3批次,24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3.35万元,其中:办公费,3.18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31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取暖费0.66万元,差旅费2.15万元,维修费0.61万元,会议费0.11,公务接待费0.22万元,福利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机关运行支出经费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0.3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9月至12月份公车改革补贴2.1万元,剔除车改因素实际机关运行费较上年下降13.5%,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和维护全县供销社系统稳定,所需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祝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共有固定资产34.8万元,均为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无一般公务用车和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天祝县供销社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6年,天祝县供销社机关无绩效目标项目。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层社补助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的网络工程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件: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1-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