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319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县工信局 文号: 天工信发〔2018〕56号
发布日期: 2018-04-28 成文日期: 2018-04-28
信息名称: 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企业,各股室:

  “五一”节日即将来临,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天安委会发[2018]8号)、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1号)和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各企业,各股室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工作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从2018年5月至2日-2018年5月31日在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保障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含装载机、铲车等机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健全,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评价、申报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是否正常,电源插座是否符合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7、安全值班情况。重点检查值班记录,是否存在脱岗现象。同时,检查值守人员安全用电、取暖安全防护情况等。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大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工信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吴学文同志任组长,李群石、马殿臣同志任副组长,司玉兴、东生福、焦兴江、刘斌峰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刘斌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检查的企业分2个小组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李群石 司玉兴 东生福

  第二组:马殿臣 焦兴江 刘斌峰

  检查企业:

  第一组:天祝县石门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威天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公司天祝分公司、联通公司天祝分公司、电信公司天祝分公司、天祝藏酒酒业有限公司、武威天润白牦牛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创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绿能瑞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祝藏福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天祝兴宇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祝县长兴碳化硅工业有限公司、天祝县物资公司、益田肥业。

  第二组:天祝鑫宏和矿业有限公司、天祝县玉通石门河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中钢耐火天祝玉通有限公司、天祝玉通兴合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祝藏韵酒厂、天祝宏达经贸有限公司、甘肃创高碳化硅工业有限公司、天祝县正昱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天祝正晟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天祝富强科工贸有限公司、天祝宏诚煤业有限公司、天祝瑞丰碳材有限公司、甘肃莘亿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祝华祥油页岩有限公司、天祝恒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节能风电场、鼎盛风电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各企业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靠实责任,迅速行动起来,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抓实抓,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认真配合大检查工作,确保查得准实细,改到位,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查,抓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形成闭环管理。针对过去检查中隐患整改问题再次进行“回头看”,及时验收销号,对整改不力,推诿延期的隐患企业,移交县安监部门依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