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天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8日
天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增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天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17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天祝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认真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合理调控我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以扶贫开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用地,统筹计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8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30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0公顷,住宅用地4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23公顷,商品房用地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公顷,特殊用地4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严格实行《天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发挥好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统筹作用。积极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把好土地审批关。严禁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的用地规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充分保障我县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保障我县优势产业用地的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监管,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规模的过快增长。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土地供应应当充分遵循市场配置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规定,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县国土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体制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严格土地管理,促进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建立部门间计划实施的联动协调机制。县国土、发改和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国土、发改和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县国土局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同时,要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用地的乡镇和单位,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