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
2017年汛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及汛后核查专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特制定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迅中检查及汛后核查专项工作方案,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要求,积极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汛前排查
汛前排查工作时间安排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二)汛中检查
汛中检查工作时间安排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汛后核查
汛后核查工作时间安排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二、汛前排查工作内容
(一)排查工作重点
1.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危害情况,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2.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发展情况和监测预警情况。
3.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情况。
4.矿山地质灾害点的排查。主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废渣排土场堆放点、地面塌陷和边坡的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矿山企业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防护和管理,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5.在建工程项目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6.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
(二)排查要求
1.做好排查记录,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2.对排查出来的新增加的隐患点要登记造册,确定监测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3.对排查出的已出现险情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调查、监测、处置,险情大的要一事一报,立即报告。
4.对新增地质灾害点和变形严重的险情点要尽快报告局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论证。
5.排查结束后,务必于5月31日前向局内上报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排查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点情况;危害对象数量财产及范围情况;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基本特征;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采取防治措施及处置情况。)
三、汛中检查工作内容
(一)检查工作重点
1.人口集中的集镇及居民点、医院及中小学校舍周边、公路沿线、河流沿岸、旅游景点、各类工矿区;
2.已登记造册的地灾隐患点;
3.群众反映的地灾隐患点。
(二)检查内容
1.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
2.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防灾措施部署、监测人员等情况;
3.检查“两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填写和落实情况。
4.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总结上报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内容应包括:群防群测体系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汛后核查
(一)核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核查内容
1.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将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填表(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范围有无变化,裂隙有无增多、加大等),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
2.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落实,对不负责任的监测人员进行调整。
3.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4.核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核查工作总结上报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内容应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地质灾害汛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及各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
(二)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排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帮助受威胁的群众或单位排忧解难。通过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迅中检查及汛后核查专项工作,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监督,严历问责。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排查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形势早分析,工作早布署,预案早完善,确保安全渡汛。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及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查处。
天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