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405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财税〔2018〕50号
发布日期: 2018-05-03 成文日期: 2018-05-03
信息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