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宪法意识,根据中共天祝县委宣传部、天祝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天司发〔2018〕3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商系统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方案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普法活动要深入企业、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重点宣传禁毒知识、防艾知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工商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宪法宣传活动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宪法宣传活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四)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法治宣传活动与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深入企业、农村,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五)丰富内容,创新方式。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栏等宣传方式,把法治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六)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工商所(分局)每月月底前上报本月宪法学习宣传开展情况的法治信息1篇,有文字有图片,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