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脱贫攻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有效途径,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重要方式,切实发挥好光伏扶贫带动作用,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天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际,依据天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天祝县脱贫攻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一、贫困村基本情况
天祝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村7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0.92万户。
2017年底已脱贫贫困村1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0.23万户,分别为:华藏寺镇红明村已脱贫81户315人,未脱贫2户10人;打柴沟镇安门村已脱贫117户484人,未脱贫1户5人,金强驿村已脱贫145户663人,未脱贫3户11人,上河东村已脱贫154户643人,未脱贫0户0人,下河东村已脱贫165户693人,未脱贫8户30人,下十八村已脱贫137户592人,未脱贫1户1人,友谊村已脱贫163户715人,未脱贫2户11人;赛什斯镇土城村已脱贫56户196人,未脱贫3户9人,阳洼村已脱贫188户766人,未脱贫9户36人,石门镇岔岔洼村已脱贫167户647人,未脱贫8户22人,大塘村已脱贫95户373人,未脱贫1户3人;松山镇松山村已脱贫101户318人,未脱贫2户10人;天堂镇保干村已脱贫108户384人,未脱贫5户16人,本康村已脱贫110户428人,未脱贫7户13人,天堂村已脱贫117户441人,未脱贫11户26人,雪龙村已脱贫131户503人,未脱贫7户23人;祁连乡马场滩村已脱贫104户491人,未脱贫4户15人,天山村已脱贫65户261人,未脱贫0户0人;旦马乡白羊圈村已脱贫29户121人,未脱贫0户0人。
2017年底未脱贫贫困村5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0.69万户,分别为:华藏寺镇柏林村已脱贫17户54人,未脱贫4户7人,岔口驿村已脱贫600户2314人,未脱贫53户156人,韭菜沟村已脱贫16户71人,未脱贫5户15人,栗家庄村已脱贫160户604人,未脱贫76户250人,南山村已脱贫43户168人,未脱贫112户417人,阳山村已脱贫236户881人,未脱贫36户126人,野雉沟村已脱贫15户58人,未脱贫18户64人,中庄村已脱贫131户488人,未脱贫137户508人,周家窑村已脱贫247户934人,未脱贫35户124人;打柴沟镇安家河村已脱贫133户546人,未脱贫8户27人,大湾村已脱贫105户438人,未脱贫12户44人,多隆村已脱贫39户144人,未脱贫39户151人,深沟村已脱贫147户585人,未脱贫56户188人,石板沟村已脱贫48户177人,未脱贫50户188人,石灰沟村已脱贫41户186人,未脱贫61户210人,铁腰村已脱贫104户414人,未脱贫17户50人;安远镇南泥湾村已脱贫91户405人,未脱贫8户29人,野狐湾村已脱贫103户385人,未脱贫13户30人,白塔村已脱贫50户238人,未脱贫6户26人,河底村已脱贫54户218人,未脱贫10户34人,黑河滩村已脱贫94户401人,未脱贫7户23人,哈溪镇茶岗村已脱贫243户1048人,未脱贫28户95人,双龙村已脱贫169户737人,未脱贫12户51人,团结村已脱贫212户836人,未脱贫11户37人,友爱村已脱贫348户1410人,未脱贫19户82人;赛什斯镇东大寺村已脱贫17户62人,未脱贫12户50人,先明峡村已脱贫88户363人,未脱贫72户251人;石门镇马营坡村已脱贫106户470人,未脱贫13户54人,石门村已脱贫111户469人,未脱贫14户41人,维芨滩村已脱贫26户110人,未脱贫6户17人;松山镇鞍子山村已脱贫168户598人,未脱贫216户760人,蕨麻村已脱贫33户135人,未脱贫17户45人,芨芨滩村已脱贫22户74人,未脱贫13户45人;天堂镇菊花村已脱贫90户350人,未脱贫64户231人,那威村已脱贫53户197人,未脱贫17户49人,业土村已脱贫99户404人,未脱贫45户124人,朱岔村已脱贫107户387人,未脱贫40户98人;东坪乡扎帐村已脱贫228户911人,未脱贫24户66人;东大滩乡边坡沟村已脱贫31户125人,未脱贫3户10人,东大滩村已脱贫56户228人,未脱贫8户27人,华郎村已脱贫81户337人,未脱贫8户27人,圈湾村已脱贫100户405人,未脱贫10户39人;抓喜秀龙乡南泥沟村已脱贫90户306人,未脱贫8户27人;西大滩镇白土台村已脱贫222户908人,未脱贫28户105人,东泉村已脱贫119户470人,未脱贫17户46人,马场村已脱贫312户1152人,未脱贫25户92人西沟村已脱贫216户890人,未脱贫17户44人;朵什镇茶树沟村已脱贫169户693人,未脱贫2户10人,龙沟村已脱贫227户919人,未脱贫16户59人,南冲村已脱贫287户1208人,未脱贫18户63人,寺掌村已脱贫99户407人,未脱贫6户22人;大红沟乡东怀村已脱贫58户263人,未脱贫27户98人,东圈湾村已脱贫32户139人,未脱贫78户297人,灰条沟村已脱贫93户331人,未脱贫10户40人、西顶村已脱贫16户60人,未脱贫8户29人;旦马乡横路村已脱贫51户231人,未脱贫11户31人。
二、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计划用2年时间在全县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村级或村级联建光伏扶贫电站5座,总装机规模2.3兆瓦,扶持30个贫困村、6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20年,原则每户扶持对象对应项目规模3-7千瓦,村级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帮扶贫困户稳定增收和贫困村村经济发展。电站最终建设情况以国家能源局和省市发改委下达我县光伏扶贫指标和项目投资计划为准。
三、重点工作
(一)确定建设模式
按照省市发改委光伏扶贫建设模式相关要求和我县贫困村脱贫状况及建设条件,确定我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模式确定为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或村级联建光伏扶贫电站。
(二)落实建设条件
1.要素保障
由县发改、扶贫、国土、草原、电力、乡镇等部门组成光伏扶贫项目实地勘察工作小组,对已上报计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乡镇的贫困村重点就贫困村状况、拟选址土地利用条件、电网接入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支持光伏扶贫政策,明确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地点、装机规模和帮扶户数。
2.人员确定
按照光伏扶贫项目必须在贫困村建设,对应帮扶户必须为贫困村贫困户的要求,依据全县贫困村脱贫状况,优先考虑将电站建设地所在贫困村2017年底尚未脱贫贫困户确定项目帮扶对象,同时依据电站规划建设规模,综合考虑电站建设所在乡镇其余贫困村2017年底尚未脱贫贫困户。按照贫困村脱贫状况,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县直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要求开展。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认真摸底,确定实施贫困户;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建档立案,贫困户申请经村、乡镇、县扶贫办审核后报县发改局备案。同时确定的帮扶人员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划建设规模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省市发改委下达我县的光伏扶贫指标和项目投资计划情况,规划在2018-2019年建设4个村级联建电站和1个村级电站,总装机规模2.3兆瓦,帮扶30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663户2017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稳定增收。其中在打柴沟镇多隆村建设村级联建电站1座,建设规模0.987兆瓦,帮扶14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329户2017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稳定增收,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分别为:打柴沟镇安家河8户、安门1户、大湾12户、多隆39户、金强驿3户、深沟56户、石板沟50户、石灰沟61户、铁腰16户、下河东8户、下十八1户、友谊2户,共计12村257户,天堂镇菊花村64户,安远镇南泥湾村8户;在松山镇芨芨滩村建设村级联建电站1座,建设规模0.405兆瓦,帮扶7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135户2017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稳定增收,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分别为:松山镇芨芨滩13户、蕨麻17户、松山1户、鞍子山94,哈溪镇茶岗8户、双龙1户,共计2个贫困村9户(电站建设地移民点),朵什镇寺掌1户(电站建设地移民点);在松山镇鞍子山村建设村级电站1座,建设规模0.363兆瓦,帮扶该村121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在石门镇马营坡村建设村级联建电站1座,建设规模0.294兆瓦,帮扶5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42户2017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稳定增收,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分别为:石门镇维芨滩6户、石门14户、岔岔屲8户、马营坡13户、大塘1户,共计5村42户;在安远镇野狐湾村建设村级联建电站1座,建设规模0.252兆瓦,帮扶4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36户2017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稳定增收,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分别为:安远镇野狐湾13户、河底10户、黑河滩7户、白塔6户,共计4村36户。
(四)加强资金筹措
1.投资预算
按照光伏发电项目8000元/千瓦的建设成本估算,我县实施的2.3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1840万元。其中打柴沟镇多隆村村级联建电站建设总投资790万元,松山镇芨芨滩村村级联建电站建设总投资324万元,松山镇鞍子山村建设村级电站建设总投资290万元,石门镇马营坡村村级联建电站建设总投资235万元,安远镇野狐湾村村级联建电站建设总投资201万元。
2.资金筹措
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要求,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省级补助资金,县级补助资金(整合涉农资金、产业扶贫资金、东西协作帮扶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和社会捐赠资金方式筹措。目前按省政府光伏扶贫项目对应每户补助1万元计算,我县光伏扶贫项目省级补助663万元,需县级配套资金1177万元,县级每千瓦补助5115元。县财政局、扶贫办要紧密配合、及时谋划、研究整合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及早发挥扶贫效益。
(五)建立运营体系
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通过EPC(EPC是指项目具体建设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选择实力较强、业绩优良、信誉良好、净资产超过5亿元,有50兆瓦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等条件且资质优良、责任心强的企业负责项目建设运维,优先考虑优秀省属企业。中标建设企业要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出台相关安全建设运行规范制度,确保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与本身安全,使电站维持最大的发电能力。并在施工安装期间,在电站收益帮扶贫困村挑选出1-2名具有一定电气技术功底的农户进行培训,使其得到更加全面的技术培训,组成电站技术服务队,作为企业聘用人员,负责对户用光伏系统清洁、简单维护等工作。同时项目建成后在天祝县设立光伏扶贫项目运维中心,配合相关部门、乡镇、贫困村做好电站的运维工作。
(六)效益分析
根据2018年2月6日甘肃省光伏扶贫项目培训会解答,按照300千瓦村级电站全部上网20年可实现发电量675万千瓦时、发电收入总计500万元受益计算,我县总装机规模2301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每年发电258.86万千瓦时,实现发电收入191.74万元,除去电站正常的维护费用和税收外,确保村集体、帮扶贫困户有一定收益。
(七)收益分配
在项目准备建设期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由县政府出台《天祝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各方职责、权力和分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安监局、金融办、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或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光伏扶贫项目各项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落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项目的申报、规划、审核、工程招标(EPC模式)、落实、验收及协调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收益分配、贫困户动态管理,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会同供电公司结算上网电费,按期支付给贫困户,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的落实监督;县国土局、林业局和畜牧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占用土地、林地和草地手续办理和土地补偿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县交通局做好项目建设的道路通畅工作;县水利局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批复的办理和验收;县住建局做好规划手续办理;县安监局做好项目建设及建成后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乡镇负责项目地点选择、地表附着物清理、土地征占或租赁、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检查督促和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协调等工作,同时指导项目建设贫困村做好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项目建成后管理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电价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电网改造、并网调式、光伏发电量消纳、电费结算等工作,并制定与光伏扶贫项目相适应的电网改造计划;中标企业按照EPC模式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设计、发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日常维护知识培训、安全检查、设备维修更换等。
(三)确保建设质量
光伏扶贫工程必须采购技术先进、经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设计及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县发改、扶贫部门、乡镇与企业签订协议,企业与实施项目的乡镇和村集体签订协议,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后期培训和设备日常的维护。扶贫、发改、财政、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进行全方位监管。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工程试点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变通办法套取扶贫项目和资金,县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
(五)建立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要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各单位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责任感和迫切感,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安排,定期对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进展近况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定期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及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相关乡镇扶贫工作考核和县级部门帮扶考核内容。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建全本县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登记制度,并设置专人负责组织本县信息登记、校核等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强化政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光伏扶贫项目取得实效。
附表:天祝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表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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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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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
规划内容 与规模 |
投资估 |
资金来源(万元) |
分年度计划 |
受益 |
受益 |
受益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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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投入 |
金融 |
对口帮扶资金 |
自筹资金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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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按资金来源层级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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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投入 |
省级财政投入 |
县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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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天祝县光伏扶贫项目 |
2018-2020 |
建设2.3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
1840 |
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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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
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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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村重复) |
0.0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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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项目建设规模及时间以国家能源局和省发改委下达的光伏指标和投资计划为准 |
1 |
天祝县打柴沟镇多隆村村级联建电站 |
2018-2019 |
建设0.987兆瓦村级联建电站 |
790 |
790 |
|
329 |
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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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 工作 |
建成 运营 |
|
14 |
0.0329 |
|
打柴沟镇 |
|
2 |
天祝县松山镇芨芨滩村村级联建电站 |
2018-2019 |
建设0.405兆瓦村级联建电站 |
324 |
324 |
|
135 |
189 |
|
|
|
前期 工作 |
建成 运营 |
|
7 |
0.0135 |
|
松山镇 |
|
3 |
天祝县松山镇鞍子山村村级电站 |
2018-2019 |
建设0.363兆瓦村级电站 |
290 |
290 |
|
121 |
169 |
|
|
|
前期 工作 |
建成运营 |
|
1 |
0.0121 |
|
松山镇 |
|
4 |
天祝县石门镇马营坡村村级联建电站 |
2018-2019 |
建设0.294兆瓦村级联建电站 |
235 |
235 |
|
42 |
193 |
|
|
|
前期 工作 |
建成运营 |
|
5 |
0.0042 |
|
石门镇 |
|
5 |
天祝县安远镇野狐湾村村级联建电站 |
2018-2019 |
建设0.252兆瓦村级联建电站 |
201 |
201 |
|
36 |
165 |
|
|
|
前期 工作 |
建成运营 |
|
4 |
0.0036 |
|
安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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