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地震台网建设工作。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3)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5)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6)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地震局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地震应急管理股。本年度内设机构无增减变动。年末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退休干部1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20.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15.95万元,增长15.30%;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91.8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24.15万元,调整预算收入115.9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15.95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21.71万元,增长23.04%;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91.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4.15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15.95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调整津补贴,工资福利、职工车补支出相应增大;二是下达的地震监测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增大。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2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5万元,占96.47%;上级补助收入4.23万元,占3.52%;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15.9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5.95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00.77万元,占8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万元,占6.69%;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占6.40%。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9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89万元,较预算下降26.33%;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3.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0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6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支出减少0.64万元,下降27.83%。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0.57万元,下降25.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 ” ,省、市、县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控制公车使用。
3.公务接待费0.8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37万元,较预算下降30.83%。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27.8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共接待16批次65人。减少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规范及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3.98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3.58万元,上升34.42%。其中办公费3.84万元、印刷费0.58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0.07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1.69万元、维修费0.28万元、会议费0.76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职工车补)2.05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宏观观测点人员工资、职工车补、会议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