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0159 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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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1-01 成文日期:
信息名称: “八个不准”和“六个严禁”

“八个不准”和“六个严禁”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县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村和社区换届工作“八个不准”和“六个严禁”要求。

“八个不准”即:不准拉票贿选,对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吃请、娱乐等实施拉票贿选的,以及通过走访、慰问、帮扶名义变相赠送财物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不准违规承诺,对竞选人、候选人违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合法财产权利等做出竞职承诺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不准干扰换届,对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和阻挠选举,以及寻衅滋事或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准搞非组织活动,对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坚决严厉打击,决不故息迁就;不准违规竞争,对民主推荐和选举中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拉帮结派等搞不正当竞选手段参选助选的,一律取消资格或宣布无效,并视情节严肃查处;不准乱发言论,对发表、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不正当言论和消息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不准诬陷他人,对用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进行侮辱、陷害、恶意中伤、人身攻击的,一律取消其竞选或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不准违规用钱,对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参与组织指导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严禁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的法定程序、环节和时间,随意变更候选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严禁帮助家族成员或亲属朋友采取任何方式和手段拉票贿选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选民投票意愿;严禁接受任何与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有关的宴请或礼品;严禁参与或鼓动基层党员和群众上访;严禁进行负面宣传或参与影响村情稳定的非组织活动。

凡是违反这“八个不准”和“六个严禁”要求的,一律要进行严肃查处、严格查办,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