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我乡基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要求,全面促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明显好转,通畅能力明显提升,为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条件。结合我乡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天祝县《关于印发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天交发﹝2017﹞4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好农村路”发展理念,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以提高我乡农村公路管理意识和养护质量为核心,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出一条管养并举的规范化路子,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条件。
二、责任目标
开展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明确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合理配置养护资源的有效途径。按照“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养护管理体制,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目标,整体推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乡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坪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牟俊福 乡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卢晓道 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
成 员:东积海 大麦花村支部书记
省延年 扎帐村村委会主任
周生武 坪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国忠 先锋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模式
(一)农村公路管理所名称。根据县交通局要求,东坪乡公路所定名为“天祝县东坪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所)”一块牌子对外,不再悬挂其他牌子。
(二)乡镇公路管理所体制。东坪乡公路管理所为东坪乡人民政府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也是东坪乡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工作主管部门,在业务上受县交通运输局指导。
(三) 乡镇公路管理所运行机制
1、运行模式。东坪乡公路管理所业务工作由县交通主管部门指导,同时受东坪乡人民政府领导。
2、内设机构。东坪乡公路管理所内部设立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路政管理办公室2个主要职能办公室。
3、人员配备。根据天编委发[2017]21号文件精神,设立所长1名(兼),由东坪乡政府主要领导兼任,专职副所长1名,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由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划转1名,从民生项目人员中调剂解决1名。
4、执法权限。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加强路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甘路政农[2017]1号)精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农村公路管理所授予路政管理权,制发《授权书》在授权范围内对辖区乡村道路行使路政管理职责。
5、硬件建设。公路管理所执法人员尽快取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在开展执法和管理工作中,统一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条件具备的乡镇要统一着交通执法标志服。要求设立所长室及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路政管理办公室3个办公室,职能办公室可合暑办公,东坪乡设立所长室和职能办公室2个办公室。配备桌椅3套、文件柜2组、电脑2台、打印机1台、专用电话1台,执法装备等设施设备,满足日常办公和职能履行需要。
6、政务公开。专职副所长室内要公示公路管理所机构设置和辖区内农村公路网络图及所长职责; 职能办公室内要公示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领导体系,乡道、村道管养路线示意图及里程等养护情况简介;分类公示路政各项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及处罚、许可流程程序; 公布执法依据及工作人员的姓名、执法岗位、执法证号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制度建设。(1)完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度(2 )完善乡村公路公路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制度。(3) 完善乡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4) 完善乡村公路管养人员教育培训制度。(5) 完善乡村公路路政巡查、养护巡查制度。(6) 其它相关制度由天祝藏族自治县乡公路管理站指导建立。
9、工作要求。(1)管养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苏子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文件指示开展。(2) 日常养护工作严格执行《天祝藏族自治县乡村道路技术规范》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养护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养护质量。(3)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发现公路损坏、交通中断或者路产路权侵犯行为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绕行路线。(4) 及时整治辖区内路城环境卫生,保持路容路貌整洁。(5) 按时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乡镇公路管理所管理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乡镇公路管理所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各行政村管养人员会议,布置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3、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实行多元化养护模式,负贵签订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合同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本乡镇农村公路档案
5、做好本乡镇农村公路的发展规划工作。
6、负责监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汇报。
7、负责做好乡村公路宜林路段的绿化及行道树管理,做到“栽、管、护”相结合。
8、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特别是“一事一议”资金,用好、用足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9、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0、负责协助上级交通执法机构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损害破坏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排查消除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2、积极协调对农村公路养护及建设所需采砂、采石、取土、取水给予支持和协助。
13、积极配合、支持公路建设项目,及时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14.负责配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养护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同时聘请群众代表,义务监督建设质量。
15.承办县交通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涉路有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交通工作的专职副乡(镇) 长为组长,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村委会公路协管员或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乡村公路养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完善本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收集整理有关档案资料,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限,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加快规范化建设进程,边建设、边规范,一步到位。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乡镇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三) 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公路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对基层交通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路管理所要对村级公路协管员定期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能发挥到位,推动全乡交通事业协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