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243 文种: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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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15 成文日期: 2017-06-15
信息名称: 东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东坪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草原;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生态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 

    (4).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5).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 

    (7).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8).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9).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1).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 

    (14).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坪乡人民政府下属6个部门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事业单位5, 分别是东坪乡行政,东坪乡财政,东坪乡计生,东坪乡文化,东坪乡农业,东坪乡农机。 

      房屋情况:本级乡政府办公用房2886平方米,财政所办公用房60平方米。  

    其他情况:东坪乡机动车编制数1辆,实有1辆。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情况 

    2017年各部门共收入479.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拔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72.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2.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定额65万元),财政事务25.67万元,文化事业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7.0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4.8万元,抚恤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33.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机构29万元(计生事业费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8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24.99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24.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3.8万元(村干部报酬41.8万元,村级办公费12万元),农村环境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1.71万元,2017年将住房公积金31.71万元财政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8.0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0.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较比上年预算减少1.25万元,我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双十条规定,规范及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及其运行维护费,2017年我乡公务用车保有1,主要考虑我乡今年精准扶贫、南阳山片、移民搬迁安置等事项用车较多。 

  3.因公出国()我乡未安排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未安排预算。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8.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48.6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11.46万元,奖金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04万元(住房公积金31.71万元,事业离退休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1万元(含村级经费12万元),其中,办公费65万元,取暖费9.76万元,其他交通费11.4万元。  

   四、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专项经费预算 5万元。其中: 项目前期费5万元。 

  五、名词解释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