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站所:
为全面维护好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稳定的良好局面,服务好全乡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大局,进一步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创建平安旦马乡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更好、更高层次上为全乡群众谋求小康社会创造新的机遇和突破。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紧紧围绕精准扶贫、 全域无垃圾等工作中心、结合和谐社会构建、平安乡乡建设等工作重点,认真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大力加强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完善巩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综治舆论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把宣传动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强宪法宣传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部门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活动、主题活动日、综治宣传月、各类文体活动、群众聚会、报刊专栏、标语横幅等形式,不继创新工作的内容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提高判别是非能力,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因素,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民参与层次和水平,巩固提高构建和谐的基层基础,达到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政治目标和要求。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创建平安乡乡,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利用,重视基层基础组织的功能发挥和体现。各村、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干部“四化”建设要求,通过制度约束、组织督促、个人自励等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好学上进、奋发有为、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机制,通过积极引导不断发展不同领域、不同方面具用特长的干部职工,逐步实现全体干部队伍应对处理整体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人的建设大力提高基层基础的职能实现,不断完善综治、信访、维稳、民调等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基层组织人员优化分工、侧重点分工等形式的调整,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实现组织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利用,达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和组织参与、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参与、分类指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社会的长治久安、经济的持续发展营造深厚的群众基础,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成声势浩大的群众自卫战。
四、全面提高防控能力,严防各类渗透破坏活动
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及时发现新形势下隐蔽战线斗争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指挥系统高效运作、信息渠道灵敏畅通、处置方式及时恰当、群众安全保障有力。一是形成定期研究分析社会治安问题工作机制,通过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挖掘端倪,及进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网络,实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的工作目标。二是完善情报信息工作,通过信息员、网络、机构,利用声讯技术、书面报告等形式,依靠制度机制保障,及时反映掌握情况、提供内幕情报,实施防范打击破坏活动。三是建设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以先进带后进、先行促后行,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四是要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农村城乡环境,进行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教育工作,对违法人员做好监控防控和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深挖打击力度,遏制“反弹”势头。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加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工作力度,以矛盾纠纷排查为起点,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要求,尽量使矛盾纠纷处理实现软着陆,达到降底诉讼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精神、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按政策办事、按法律办事、按原则办事、严中有宽、宽的要合理合法,宽中有严、严肃政策法规界限。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性工作,按《旦马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规定,在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排查摸底工作。日常工作中注重观察发现,加强群众访视工作,对影响稳定的问题、对影响发展的问题、对影响群众思想的问题及时掌握、及时汇报、及时调处,按照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小范围内、化解在最早时段内、化解在最少损失中的要求进行处置。二是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找准焦点,对症下药,坚持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严防工作中出现因调解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增加调解的难度。三是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坚持防止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凡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程序进行逐级申报解决,凡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不能乱开口子。四是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派出所、司法所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这项工作,在做好这部分群众的思想工作前提下,进行必要的监控措施,做到时刻情况明、动向清,为防范提供强有力的后台操作。五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预防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落实好42项惠农政策,突出对重点地段和焦点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施领导包案调处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并严肃处理责任。
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
在逐步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前提下,改进严打方式,提高严打斗争的水平,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减少社会的消极对抗因素。继续重点打击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要把“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禁毒、禁赌、禁娼等工作力度,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深入推进农村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和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传销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大力整顿铁路重点路段治安秩序,确保经济大动脉的安全畅通。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规划的目标任务
今年是全县继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在政府所在地、社区等地段推广以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利用先进技术(如电子防盗)等装置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进一步强化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突出农村(社区)“警备室”在群防群治中的作用,充实农村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内保组织、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店铺、公共场所等的管理服务,通过积极引导使其治安防范逐步走上保安服务化。大力加强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通力协作,保证地区治安联防网络高效正常发挥作用。
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通过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流动人口、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未成年人、辍学在家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这些群体或是生活上缺乏保障,或是经济不富裕,或是思想上缺少依靠,或是行为上缺乏管教,或是政府管理服务跟不上需要,或是思想处于未定型阶段,得不到正常群体同等的认可和尊重,不同程度上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流动人口管理上,要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强化以出租房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要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等方式方法,以创新为手段,以跨入全市前列为要求,以服务为目的为流动人口提供合法的权益保护,但同时要坚决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众的关心、关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工作任务,对这些群众要逐一建立档案,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引导社会共同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时刻了解掌握他们的心理需求,加强教育监管力度,提高组、村、乡三级信息及时畅通,并适时采取救助、帮教、管理等有效的工作措施,预防走上极端或重新违法犯罪。同时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预防火灾、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社会安全系数。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关乎社会稳定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是保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康的一项头等大事,也是乡党委、政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马虎不得、大意不得。各村、各单位要在乡综治委、维稳办和创安领导小组等相关机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劲,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切实将任务落实到人头上,将责任分解到人头上,形成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工作局面,严防工作中出现责任不明确,任务不确切,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
中共旦马乡委员会
旦马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