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乡、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草原;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生态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
(4).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5).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农机;
(7).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8).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9).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培训教育,培养有农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1).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
(14).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较上年无变化。
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行政去年29人,今年29人,与上年无变化;财政所上年2个,今年2人,与上年无变化;农业上年7人,今年7人,与上年无变化;计划生育去年8人,今年8人,与上年无变化;农机站去年2人,今年2人,与上年无变化;文化上年1人,本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广播上年1人,今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行政退休去年6人,今年6人,与上年无变化;事业退休上年1人,今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各部门汇总收入572.55万元,全部为财政拔。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83.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6.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定额65万元),财政事务15.69万元,民族事务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40.6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39.42万元,抚恤1.27万元;文化广播支出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58.93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机构54.85万元(计生事业费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4.07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136.1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68.2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5.72万元(村干部报酬47.72万元,村级办公费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9.78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我乡安排预算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为合计14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1.5万元,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考虑我乡今年换届、移民搬迁安置等事项用车较多;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预算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 因公出国(境)我乡未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