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4)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7)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我镇2017年年初编制数105人,在职人数111人,其中行政在职27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数66人(其中财政11人,计划生育9人,文化3人,农业12人,农机5人),退休人员12人, 其中:行政11人,财政1人,农机1人,临时工6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打柴沟镇决算收入392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206.2万元,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92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0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86.7万元,节能环保收入5万元,城乡社区收入134.5万元,农林水收入2375.8万元,交通运输收入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7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95.4万元。
2016年度,打柴沟镇决算支出3879.2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646.5万元,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5万元,农林水支出237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4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支出三公经费14.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共接待256批次,共计1531人,按规定施行厉行节约,缩减费用,比2015年减少0.27万元,减少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7%,原因是2015年的部分燃油、维修费用在2016年初支出。2016年底公务用车实际保有1辆。
3.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做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未发生。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正常行政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