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天祝县档案局是县委、县政府管理全县档案事业的工作机构,根据授权,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我县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各项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村级档案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室的建立和全县档案的统计、鉴定和销毁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档案政策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的档案宣传及档案史料的编研、开放工作。
(6)组织指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档案史料,并注意收集信息反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指导县档案馆做好馆库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馆内整理、技术处理、安全保护、抢救、复制等基础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天祝县档案局有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档案业务督导股、档案管理股、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股、档案编纂股。
人员情况:天祝县档案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3名,退休干部职工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馆长1名,一般干部14名,机关工勤人员5名。
房屋情况:天祝县档案局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316.66平方米。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县档案局收入总预算 316.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16.49 万元.较2016年度248.85万元增加67.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调资因素,二是增加了档案馆修建专项资金26.26万元。
2017年县档案局支出总预算 316.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1.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6 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 80.26万元。总支出较2016年度248.85万元增加67.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调资因素,二是增加了档案馆修建专项资金26.26万元。
四、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专项经费预算 26.26 万元。其中:
1.项目名称 档案馆新馆修建缺口资金26.26 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7年计划征收0万元。
六、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65万元,较2016年2.7万元减少0.05万元,减少1.89%。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3万元减少3万元。我局现无公务用车。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
6.机关运行费54.76万元。比2016年预算19.2万元增加35.56万元,增加185.21%,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了新馆缺口资金26.26万元及公务员车补9.3万元。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年度财政结转4.79万元,财政收回1.41万元,实际结转3.38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