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7日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天祝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做好省、市、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投诉指挥中心、华干路北执法队和华干路南执法队五个内设机构。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收入85.62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2016年度,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支出71.26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收入8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2万元,占100%;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2016年度,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支出71.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1.26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71.26万元,占100%;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天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为0辆。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3.公务接待费0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城乡社区服务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2.66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刚刚组建设,办公用房待落实中,国有资产占用为0。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由于本单位是新组建于2016年下半年,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如: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