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天财库〔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序列局。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县城及村镇规划编制
(2)办理建筑工程开工手续及收费项目;
(3)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
(4)建筑建材试验;
(5)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6)房产登记和保障房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1、天祝藏族自治县供排水公司
2、天祝藏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3、天祝藏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收入57855.86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增加23936万元,增长70.57%;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198.1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56658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4728.86%。
2016年度,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支出38573.96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4273.46万元,增长12.45%;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198.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37375.83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3119.51%。
2016年度,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收入57855.86万元。其中: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921.99万元,占98.4%;2016年度其他收入933.87万元,占1.6%。
2016年度,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支出38573.9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218.57万元,占3.16%;项目支出37355.38万元,占96.84%。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万元,占0.02%;国防支出124.50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72万元,占0.40%;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05%其;城乡社区支出9626.68万元,占24.96%;农林水支出6421.04万元,占16.65%;交通运输支出60.46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类)22063.60万元,占57.20%;其他支出93.08万元,占0.24%。
(二) “三公”经费
2016年度,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07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0.55万元,下降41.18%;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6.93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9月份实行了车改,我单位9月份开始无公务用车,未发生费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7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3.25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6.85万元,下降41.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是9月份实行了车改,我单位9月份开始无公务用车,未发生费用。
2.公务接待费5.3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3.68万元,比预算下降40.89%。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3.7万元,下降41.02%。主要用于接待全县工程质量、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移民搬迁项目的检查、督查、验收,。共接待93批次,745人。2016年本部门无团次,无人因公出国(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 170.79万元。其中:办公费51.85万元,印刷费1.81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3.17万元,邮电费2.68万元,取暖费9.74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13.07万元(包括南阳山1.59万元),维修费25.75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5.32万元,劳务费20.44万元(包括南阳山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7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助)4.47万元,税金及附加10.22万元,委托费3.94办公室设备购置费5.28万元.上缴利息0.1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9月公务用车统一调配。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入210万元。其中拨入供水公司202万元,环境卫生整治8万元。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如: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