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171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县畜牧兽医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5 成文日期: 2018-03-10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8年全春防工作于3月15日全面启动4月30日前结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实行全覆盖免疫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要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对新生羔羊、新补栏的和超过免疫保护期3年的羊进行补免。布病春季开展集中检测净化秋季实行强制集中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包虫病实行强制集中免疫,新生羔羊进行首免、2岁以下羊只加强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猪瘟实行差别化免疫,即对存栏50头以下的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实施程序化免疫。对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按照省上防治指导意见(方案)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充分认识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重要性把免疫工作作为春季兽医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确保免疫监测、消毒和监管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春防前有安排部署春防进展有督促检查,春防结束有考核验收。

三、严格疫苗接收配发和管理工作

春防疫苗于3月15日前调运发放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疫苗调运、接收、配发、管理、使用及空瓶、废旧疫苗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对因落实不力、管理不善造成疫苗失效、浪费、污染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培训工作

有关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的有力时机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组织做好工作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工作,规范免疫操作程序,按要求做好免疫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同时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因免疫注射感染疫病。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三下午5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及时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汇总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祝藏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201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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