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司法局赴天津学习考察司法行政工作

作者: 来源: 天祝县司法局办公室 时间: 2018年06月25日 责任编辑: 陈晓梅

  为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天祝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65日至14日,受天津市司法局邀请,县司法局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司法行政干部一行40人赴天津市进行了学习考察。 

  近年来,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天津市司法局全面对接、深化交流。2017年,天祝县司法局与天津市司法局签署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帮扶天祝县法律服务工作合作意向书》、《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帮扶天祝县司法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框架协议》、《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全面帮扶天祝藏族自治县司法局工作框架协议》等框架协议和合作意向书,搭建了两地协同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了全面对接,提升了业务工作水平。 

  考察组一行与天津市司法局开展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基层、法宣、社矫、安帮、政治、公管、律管、法援等处室负责人的工作介绍;参加了天津市司法局举办的基层业务工作培训班;参观了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塘沽公证处,和平区五大道司法所、和平公证处和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东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新立司法所和东丽公证处,并实地考察了天津市监狱和梨园监狱。通过现场实地参观学习以及与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同行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深入探讨,我们深刻感受到,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自觉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有效地履行司法行政的工作职责,他们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考察中,我们了解到,一是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天津是2012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首批试点省市之一,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天津市各区县均成立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着警服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无论是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组成,都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等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超前,天津市已经建设了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确保了群众走进一个大厅,解决一揽子基本法律需求。各区、县村(社区)都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工作,将司法所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群众享受到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就地化解了矛盾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方便了人民群众。三是干部队伍抓的严要求高。无论是市、区司法局机关还是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都把队伍建设作为最基础的一项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专家讲座、岗位练兵、廉政教育、示范带动、考核管理等各类教育和培训,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每到一地,不论是市司法局机关领导、普通干部还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表现出了良好的个人素质、过硬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来人接待落落大方、热情周到,介绍工作思路清晰、语言流畅、业务娴熟。 

  通过十天的学习考察,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学到了好的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