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须知

受理范围:

"天祝藏族自治县12345便民服务中心"系统24小时接收群众对本县政风行风建设的投诉、个人服务诉求。但反映以下内容信件不在本系统受理范围内: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反映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的;

6.所反映问题的处理部门尚未列入此系统的信件(具体部门请查看"成员单位"栏目)。

办理时限:

"天祝藏族自治县1234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时限分别为: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含第1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

1.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2.在提交求助类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3.建议写信人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写信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4.写信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