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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重残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详细内容

尊敬的王县长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 本人铁学红,女,华藏寺镇中街社区居民。我的丈夫盛晓平,今年49岁,系天祝县电信局职工, 患精神分裂症已19年,长期在甘肃省武威市脑病医院住院治疗,但医治效果不佳。随着近年来病情加重,已经严重影响到家人和邻居生活。2017年11月,脑病医院发现我丈夫左脚脚趾发黑,他称很疼,于是将这一消息告知我。我在第一时间接丈夫到天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到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2017年12月11日在该院做了股血管搭桥手术,共花去费用十六万一千多元,参加医保报销七万四千多元,差额巨大。由于我丈夫常年患病,个人工资极低还不够维持个人住院生活,家庭开支尽靠我打工维持生计,现在我要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不能外出打工,无任何经济来源。他现在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加上孩子上小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手术费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款,我已负债累累,在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能借钱维持生计。手术后,我接丈夫回家休养,谁知祸不单行,1月20日,我发现丈夫左脚再次发黑,遂到天祝县人民医院住院就诊,初期该院诊断需截肢,后由于其他原因动员病人到兰州治疗,我只好带丈夫再次到兰州住院,初步诊断血栓堵塞支架,将再次手术,预计手术费得用十万元左右。可贫困的家早已负债累累,无法承担巨额手术费,现在丈夫盛晓平患精神病加脉管炎,这两种病吃药、检查费每月就得花费几千元,加之我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使本来困难的家庭再次处于严重危机之中。 我在此恳求县长大人能够体恤实情,通过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政府救助,使丈夫的病情得到及时救治,孩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挽救我濒临破碎的家庭。 (本人找过社区主任,主任的答复是,我啥都不符合条件。现在我丈夫多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我照顾。在2017年12月份我家享受低保,《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给我打下来了,理由是职工,现在那个职工一个月发一千多元,一千多元能维持一个家庭三口人生活和看病吃药住院吗? 申请人:铁学红

办理日期

2018-05-02

回复内容

学红:

你好!

接到你反映的“丈夫多重残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刻进行调查核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同华藏寺镇中街社区调查核实,盛小平因长期患病无法上班,电信局每月给予1300月生活费,并按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鉴于其家庭特别困难的情况,我局将你家庭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6年市审计局审计出盛小平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公职人员,属违规享受城市低保,但因其家庭确实困难,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你家庭享受的城市低保予以保留。2017年省审计厅又因同一原因审计出你家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规定,责令我局取消你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天祝藏族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天政发[2014]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因盛小平患脉管炎手术治疗花费较大,20183月份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你家庭25000元急难救助。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