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农民无权享受与同村村民一样的政府公平政策

详细内容

尊敬的王县长: 您好! 我母亲戚建玉1992年将户口从松山镇水沟村迁到华藏寺镇岔口驿村六组85号,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也分到岔口驿村委会发包的耕地,二十几年一直全家居住生活在岔口驿村,今年村上部分耕地要征地,我家的耕地也被征用,今年春季开始耕地就已撂荒,现在岔口驿村上五组小组长,在各种征地政策中将我母亲排除在外,称我母亲是"空挂户"无权享受各项村民征地补助政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我已在华藏寺镇政府多次恳求让我母亲享受与同村村民同等公平政策,均无结果,希望县上领导体察民生民情,让我母亲老年生活不再艰辛、老有所依!

办理日期

2017-08-15

回复内容

刘海邦:

好,2017722日在县长信箱反映:“农民无权享受与同村村民一样的政府公平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1981年您母亲戚建玉因婚出嫁到天祝县松山镇达隆村水沟组,户口也随其迁至松山镇达隆村水沟组。1996124日,您母亲戚建玉又将户口迁至原籍华藏寺镇岔口驿村六组(上五组),并在该村购房定居。2017年岔口驿村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8个村民小组,其中戚建玉所在上五村民小组为项目实施村民小组,由于项目实施涉及到土地征收(存在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其中戚建玉先前耕种的1.4亩土地也在其中;随后,岔口驿村六组与戚建玉就该1.4亩土地所属的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因戚建玉与村组之间承包经营权争议涉及村民自治等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且戚建玉2017724日向天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天祝县华藏寺镇岔口驿村六组),因此建议戚建玉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以具体咨询华藏寺人民政府(电话0935-3141434)、天祝县国土资源局(0935-593882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祝县国土资源局

20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