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关于养殖合作社项目款不公平发放

详细内容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是华藏镇阳山村的一个养殖户,自2013年通过自筹和贷款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修建了一座标准的专业合作社,自修建以来没享受过任何项目资金扶持,而我村几家的全部享受过了。让人气愤的是有些合作社这儿弥哪儿补的面积没我的大,规模没我的大,有些撒都没养着而享受着项目资金扶持,而我实实在在的养着里却一次也享受不到不公平啊!书记。 再说说,2015年我又是个獭兔养殖受害者,本应给我给个项目再普通不过了,而我们的下一级政府考虑的哪些人我就不用说了,曾经獭兔这个事上我也找过相关部门,可最终石沉大海好无结果,我以亏损二十五万元的代价而告终。 恳请书记能给我一个满意答复。

办理日期

2018-03-19

回复内容

王国清:

您好!2018年3月12日,您在天祝政府网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养殖合作社项目资金的不公平发放,2013年至今,我村的养殖专业合作社都享受了项目资金支持,唯独我没有享受,其他养殖合作社没有养殖畜禽,却享受项目资金支持,养殖獭兔受损,没有得到政府部门支持”的诉求。我镇委派镇畜牧兽医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核查,现答复如下:

新绿源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华藏寺镇阳山村,法人王国清,于2013年建成,占地5亩,共修建养殖暖棚5座1030平方米养殖场,该合作社2014年1月至7月养殖獭兔,獭兔养殖受损,政府部门于2015年3月9日给予了6480元饲料补贴。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处于闲置状态,2015年7月开始养殖生猪,目前,生猪存栏240头,其中:能繁母猪36头,育肥猪204头,出栏200头。

2017年我县无生猪养殖场扶持项目,2018年根据武威市农牧局《关于转下达2018年生猪家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指标任务的通知》(武农牧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申报条件必须达到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111号)要求,必须实行人畜分离、封闭管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申报主体为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合作社)。  经我镇畜牧兽医站干部随同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与您面对面交谈,查看了您提供的养殖合作社的有关证件手续,核查认为合作社环保手续已过期,生猪年出栏达量不到项目申报主体条件,无法争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和《武威市财政局武威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6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6〕89号)文件要求,2017年12月按照补助标准对您的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死亡的84头无害化处理生猪给予每头70元的补助,共计588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华藏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