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关于工资等

详细内容

我们是天祝县基层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到现在每月也就2000元左右,而伴随着每次涨一点点工资,都是我们对单位领导一回回的求情巴结,政府和主管部门也没有对自收自支人员待遇的具体文件,虽说是政府安置,但到了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一样,就算是进了职称待遇也不变,看着身边从事同样工作的同事,拿着全额工资,享受着五险一金,而我们却什么也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平和平等又在哪里呢?在单位工作时好像我们是一个单位,发工资时我们仿佛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一分子,这种乱象能否解决一下。

办理日期

2018-01-26

回复内容

李世成

您好!在天祝政府网书记信箱留言,反映您为天祝县基层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待遇低的相关问题,天祝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上报县工改办统一进行调整,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在财政统发的范畴,由所在单位自主发放,经费来源为单位自筹。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保费,职工不缴纳。

经核查,我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无“李世成”相关信息,您所留联系电话13893502251经天祝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机主称不是“李世成”,我局无法核实您的详细信息,请您到天祝县人社局干部管理股或致电0935-3121553咨询。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