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救助,扶贫,低保给谁人
详细内容
尊敬的书记你好! 我是一个独生子女户家庭妇女,也是一个胰腺癌患者,我有些伤心痛苦的事,向领导反应一下,我年纪轻轻就患上了这个病,花费了高额医疗费做了手术才得到了病情控制,体弱多病,没有了劳动能力,村镇也查看过我的病历,几年里我没有享受过政府的救助,按政策前几年向我这样的独生子女户,再加患病,低保也可以享受,但村上把低保给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不给我给,还有我们四社低保平分,有三户的没平分,村领导和镇包村领导就把低保给停了,不给发放,我在民政局,信访办也多次反应过这些事,他们都没给我一个满意答复。咨询还没一个好态度。 请领导能关心一下,让我也能享受党的关怀与温暖,谢谢了。
办理日期
2017-12-26
回复内容
王莲基:
您好!2017年12月19日,您在天祝政府网书记信箱留言,反映你本人因得大病,评了低保,村民纷纷上门要求分低保,你没有分给大家,村镇干部将你家低保取消,请求政府协调解决。
针对您提出的信访事项,镇党委、政府积极安排镇信访办、民政办等调查,做出以下答复意见:
经调查,2017年7月直岔村四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后,镇民政办接到群众举报该组平分低保,经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直岔村四组确实存在平分低保的事实,镇政府决定停发你所在组除李先成、武发云、曹永庆、张生飞4户应保尽保家庭外其它低保户家庭低保金。你多次以家庭困难到镇、县信访,后镇政府成立了调查组,于10月19日至25日,对直岔村四组60户家庭就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有关事宜进行了入户走访,掌握每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对年初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的程序是否合规进行了解,对李先成、武发云、曹永庆、张生飞4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进行了意见征求,对你家重新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你小组范围内进行意见征求,同时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经了解,你于2012年患乳腺癌,后经手术病情得到好转,术后定期到医院检查。你家庭自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在最困难时期一直享受低保政策,累计享受低保金额14496元。镇工作人员通过核算,2017年你家人均纯收入已达到5715.77元,且该组多数群众不同意你家享受低保,在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你也拿不出2017年治疗发票。因此,根据《天祝藏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你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要求。
以上情况,已向您当面解释,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以具体咨询朵什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35-38604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朵什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