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一窗受理”及“12345”便民服务工作人员,所招人员实行聘任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一窗受理”及“12345”便民服务工作人员12人(男性7人,女性5人)。
二、 岗位职责
1. 为办事群众提供政策及业务方面的咨询;按规定受理申办
事项和申办材料;负责将受理事项和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批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跟踪和督促;负责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或证件的发放,并做好登记造册、存档工作。
2.受理和督办群众对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社保等影响
生产生活方面的诉求,以及其他需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受理和督办群众对县、乡镇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效能、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诉求。
3.完成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4.部分岗位实行24小时轮岗坐班制。
三、 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现为天祝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天祝县,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年满18周岁以上、32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8.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9.政治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体育馆一楼)。
报名时,应聘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彩照8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一窗受理”及“12345”便民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一窗受理”及“12345”便民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 2018年3月22日至23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后领取,不接受代领及委托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若应聘者达到招聘人数5倍以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未达到招聘人数5倍,直接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命制、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应聘者未达到招聘人数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果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公布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直接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则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政审(复审)
拟聘用人员参加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察政审,具体考察政审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政审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鉴证的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果本人自愿续聘,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的“一窗受理”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待遇
1.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制。基本工资为1470元,岗位津贴300元、值班补助240元,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财政解决。
2.基本工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每年的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表从天祝县政府网(http://www.fangliulang.com/)下载。
咨询电话:0935—3136738(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5—3121231(人社局)
0935—3136739(政务服务中心)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