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清理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清理方案
为提高入园企业土地利用、产出率,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天祝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决定对宽沟工业园企业用地进行清理。现结合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宽沟工业园始建于2009年,规划面积5.82平方公里,累计投入资金6.8亿元,建成三纵七横路网,供排水系统,日处理2000方污水处理厂,10KV供电线路、110KV开关站、330KV变电站等基础设施。现入驻企业35户,其中碳化硅企业16户、建材企业9户、铁合金企业1户、化工企业4户、其他企业5户。建成企业23户,正常生产22户,短期停产1户(宏达经贸);正在建设企业4户(宏氟锂业、绿农、旺农生物、青峰碳材);长期停建停产企业7户(文宏科技、宏源硅业、浩源腐殖酸、欣烨、广富碳材、东正电石、西安华通)。至目前,宽沟工业园35户入驻企业,总占地面积2899.72亩,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企业有龙腾管业、创亿公司、宇邦防水、东正电石、宏氟锂业(一期)、绿龙、污水处理厂7家。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对象为宽沟工业园长期停建停产7户企业:
1.天祝文宏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10年11月入驻宽沟工业园,占地面积102.6亩。原计划投资1.8亿元,建设8条16500KVA绿碳化硅生产线,后因市场及资金原因,只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2条16500KVA绿碳化硅生产线,一直没有投产。
2.天祝欣烨新兴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0年11月入驻宽沟工业园,占地63.27亩。原计划投资9800万元,建设六条16500KVA绿碳化硅生产线及一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完成了场地平整、一条生产线土建,职工宿舍、办公等附属设施,炉头及开关站设备购置未安装,后因碳化硅行情低迷停建至今。
3.天祝广富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1年11月入驻宽沟工业园,占地面积118.29亩,原计划投资9800万元建设六条16500KVA绿碳化硅生产线。实际投资3800万元,完成一条16500KVA生产线土建,安装了部分设备。后因市场低迷及建设资金短缺一直停建至今。
4.天祝宏源硅业有限公司。该公司2011年5月入驻工业园,占地面积53.21亩。原计划投资5290万元建设2条16500KVA碳化硅生产线,实际投入资金500万元,进行了场地平整,临时办公用房修建,一直停建至今。
5.天祝县浩源腐殖酸有限公司。该公司2009年9月入驻宽沟工业园,占地76.04亩。原计划投资28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高活性腐殖酸生产线。实际投入420万元于2011年12月建成年产5万吨高活性腐植酸生产线一条,当时因股东债务、责权分歧未能投产,2014年3月试产6个月后停产至今。
6.天祝县东正电石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6月入驻宽沟工业园,占地161.14亩。原计划投资7.2亿元,建设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一条(8台3000KVA电石炉),配套建设供电、供水、循环水处理、办公等设施。实际投入资金2100万元,完成了办公楼实验室框架,4台电石炉地基及部分主体框架,因资金链断裂于2013年10月停建至今。
7.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祝分公司。该公司2011年入驻天祝,计划投资1亿元在县城、岔口驿开发区及宽沟工业园区建设三个天然气储藏供应站。至目前投资5700万元在县城建成一座CNG、LNG民用供气站,主要给县城城区及附近居民和工商业用户供气,现重点楼宇供气主管线已铺设,正在积极进行支线的铺设、供气协调;在岔口驿开发区建成1座CNG、LNG加气站,已于2016年8月投入运营。
在宽沟计划投资4300万元建设一座CNG、LNG供气站,主要供应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用气。宽沟工业园供气站占地20.51亩,现完成了立项、环评,进行了土地平整、围墙建设、2公里中压管道铺设等工程,由于园区没有天然气用户,一直处于停建状态。
三、工作目标
按照“清理闲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大力实施“腾笼换鸟”的战略举措,力争在2018年12月底前收回闲置土地,全面盘活园区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强度。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英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单俊阳 县政府副县长
刘舜尧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安殿斌 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赵明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海军 县住建局局长
吴学文 县工信局局长
张有宗 县招商局局长
康 诠 县环保局局长
张志诚 县安监局局长
刘虎年 县工商局局长
张 江 县发改局副局长
段恒荣 县质监局局长
张永铺 县公安局政委
董广智 县法制办主任
胡忠林 县司法局局长
潘多军 县国税局局长
张国贤 县地税局副局长
熊效民 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殿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企业清理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企业清理的具体工作。
五、处置方式
(一)对复产有望的企业力促投产。对已建成待产或建成半拉子工程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建成待产企业尽快制定启动生产方案,限期投入生产;建成半拉子工程的企业要求制定恢复建设方案,倒排工期,如期建成投产。
(二)对自身无力的企业“腾笼换鸟”。对资金链断裂,自身无力启动建设的企业,引导鼓励以商招商,允许企业重新引进新项目、新股东等方式实施“腾笼换鸟”,新上项目必须按照集中区企业入驻流程重新办理入驻手续。
(三)对长期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对企业长期闲置土地由税务部门清算占用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并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对不按时足额纳税的企业负责人列入信用黑名单,倒逼企业启动建设或者自动退出闲置土地。对用地企业方自身原因造成长期土地闲置,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收回意见的,启动司法程序,坚决依法无偿收回。
(四)对占而不建的企业依入驻合同依法收回。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合同》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管委会)收回乙方(企业)使用的土地:1.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后1年内未按批准用途开工建设的;2.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3.超过项目建设期1年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投资额度的;5.未在规定期限投入生产和达产达标的。”
六、工作步骤
(一)告知(2018年6月20日前)。对领导小组确认的初步名单,由县国土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以法律文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事实、认定闲置的依据、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其可以履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约谈(2018年7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清理对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内制定启动方案。
(三)处置(2018年10月30日前)。领导小组督促清理对象按期落实启动方案,对规定期限内无实质性进展的企业,通过采取征收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执行入驻合同相关条款等方式,倒闭企业退出,对企业长期闲置的土地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清理。
七、工作要求
1.金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作为综合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推进清理工作。
2.县国土局作为法定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职责,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公正执法。
3.涉及清理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清理对象的工作,服从大局,配合完成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