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136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天政办发〔2018〕143号
发布日期: 2018-06-18 成文日期: 2018-06-15
信息名称: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2018年县级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2018年县级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天各单位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18县级第一批取消的88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需部门函询、核查的内容,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查证并于当日内回复。各乡镇、各部门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同时,要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利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附件:2018年县级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88项)(下载)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