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8年06月08日 责任编辑: 蔡合清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祝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

  建设地点:天祝县打柴沟镇深沟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90亩,建设年存栏30万只标准化蛋鸡养殖小区3个,年存栏30万只标准化青年鸡养殖小区1个,新建饲料加工厂1座、新建有机肥加工厂1座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壳蛋20000万枚,绿色母鸡60万只,有机肥1.2万吨。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9334.88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噪声等。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鸡粪、沼气加工、有机肥加工产生的H2S、NH3及臭气,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沼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鸡舍冲洗水、鸡蛋加工清洗废水;固废主要为鸡粪、病死鸡、蛋鸡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包装废料和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噪声。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喷洒水、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渣土车加盖篷布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工人在附近村庄居住,污水利用租住场所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养护,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运送至天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区开挖后及时种植植被,空地尽早整治绿化。

  营运期:①废气:通过加强鸡舍内通风、及时清理鸡粪、合理配比饲料、高温天气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减少鸡舍恶臭污染物的影响;饲料加工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沼气工程池体加盖、喷洒生物除臭剂、车间负压抽风收集的恶臭污染物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沼气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屋顶处排放。②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鸡舍冲洗水、鸡蛋加工清洗废水送至沼气工程处理,不外排;沼气车间沼液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③固体废物:鸡舍内鸡粪经运输车辆封闭运至有机肥生产车间处理;病死鸡经高温高压化制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固体部分进入到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有机肥料,液体部分进入厌氧发酵系统进行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医疗废物定期送往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包装材料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④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建鑫       联系电话:13893553468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焱          电话:13519400844        

  电子信箱: 29559742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对本项建设的有关环保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意见,我们在收到大家的意见后,会归纳整理,并给出有关意见的答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八、公开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