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甘肃省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作者: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责任编辑: 沈明高

   甘政办函〔2018〕24号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甘司发〔2018〕6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司法厅牵头的甘肃省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甘肃省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甘肃省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行业间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甘肃省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牛纪南  省司法厅厅长

  成  员:程世强  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均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  平  省文明办副主任

  孙燕飞  省综治办副主任

  王国强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周见明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马  驰  省法院副院长

  杨  波  省检察院专职委员

  秦  耀  省民委副主任

  李晓卫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王建强  省民政厅副厅长

  马晓峰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光亚  省教育厅副厅长

  祁建邦  省财政厅副厅长

  席必泽  省人社厅副厅长

  钟  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玉龙  省环保厅副厅长

  李兰宏  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建锋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姚进忠  省水利厅副厅长

  周邦贵  省农牧厅副厅长

  慕社军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梁朝阳  省文化厅副厅长

  金中杰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庆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智强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侯中甲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配峰  省国税局副局长

  郭晓霭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杨汉杰  省安监局副局长

  马  琦  省宗教局副局长

  丁光东  省总工会副主席

  滕泽亮  团省委副书记

  董晓玲  省妇联副主席

  陶君道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袁  凯  省委党校副校长

  谢敏剑  甘肃行政学院纪委书记

  杨启明  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久喜佳  省广电总台副台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晓峰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后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主要职能 

  统筹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研究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和基本任务,督促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督查考核,协调解决实行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审核通过考核评价标准;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省司法厅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